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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应在变电站电缆夹层、桥架和竖井等缆线密集区域布置电力电缆接头
发布时间:2021-04-12 浏览次数:64113
9.3.2变电站内防火封堵 1为了有效防止电缆因短路或外界火源造成电组引燃或沿电缆延燃,应对电缆及其构筑物采取防火封堵分隔措施; 2电缆穿越楼板、墙壁或盘柜孔洞以及管道两端时,应用防火堵料封堵。防火封堵材料应密实无气孔,封堵材料厚度不应小于100mm。 2 9.3.3 不应在变电站电缆夹层、桥架和竖井等缆线密集区域布置电力电缆接头。 3 9.4.2阻火分隔封堵 1电缆隧道、电缆沟和竖井内除应符合9.3.2的规定外,在电缆竖井穿越楼板处、竖井和隧道或电缆沟(桥架)接口处,应采用防火包等材料封堵。 2阻火分隔包括设置防火门、防火墙、耐火隔板与封闭式耐火槽盒。 防火门、防火墙用于电缆隧道、电缆沟、电缆桥架以及上述通道分支处及出入口。耐火隔板用于电缆竖井和电缆层中电缆分隔。防火墙和耐火隔板的间隔距离应符合表下的规定。 封闭式耐火槽盒的接缝处和两端,应用阻火包带或防火堵料密封。 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-2014)(序号 4~9 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) 4 6.1.1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、梁等承重结构上,框架、梁 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。 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。当高层厂房(仓库)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.00h,其他建筑屋顶承 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.50h时,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.5m以上。 5 6.1.5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、窗、洞口,确需开设时,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、窗。 可燃气体和甲、乙、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。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。 6 6.1.7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、梁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,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。 7 6.2.9建筑内的电梯井等竖井应符合下列规定: 1电梯井应独立设置,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、乙、丙类液体管道,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、电线等。电梯井的井壁除设置电梯门、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,不应设置其他开口; 2电缆井、管道井、排烟道、排气道、垃圾道等竖向井道,应分别独立设置。井壁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.00h,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。 3建筑内的电缆井、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 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。 建筑内的电缆井、管道井与房间、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。 8 6.3.5防烟、排烟、供暖、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管道,在穿越防火隔墙、楼板和防火墙处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。 风管穿过防火隔墙、楼板和防火墙时,风管上的防火阀、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.0m范围内的风管应采用耐火风管或风管外壁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, 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。 9 7.6.2输送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物质的栈桥不应兼作疏散通道。 上一篇:
电力电缆的工程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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